发布时间:2011-11-01浏览次数:1341
各有关单位:
为了保障学校经费正常使用,严格管理两用物资采购活动,凡是用于个人消费娱乐的两用设备发票均不予审核,也不能报固定资产!
再次重申:移动电话、平板电脑如Ipad、Itouch、自行车、助力车、MP3、MP4、MP5、GPS等不能做固定资产。如果是教学或科研特殊需要,可以打报告经院系、教务处或科研处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,来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业务。
特此通知
资产管理处 2011-8-25
电话:021-65643898
邮箱:zcglc@fudan.edu.cn
地址:复旦大学邯郸校区科学楼5楼
版权所有 @ 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(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)